办事指南
档案调出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档案调出 | |
审批对象 |
档案需转递到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的流动人员。 | |
审批条件 |
1、档案在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保管;2、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开具调档函。 | |
申请资料 |
一、单位办理:1.调档函件;2.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二、个人办理:1.调档函件原件;2.身份证原件。 | |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 |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
审批受理机构地点 |
1.单位办理: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档案管理部(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52街区北侧大楼)。 2.个人办理: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 |
审批决定机关 |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
审批程序 |
一、单位办理: 1.提档单位电话联系档案管理部并将提档名单发送至档案管理部电子邮箱 (只提取单个档案可直接到档管理部服务窗口办理)。 2.档案管理部核查名单后与单位联系确认提档时间。 3.提档单位将申办材料送档案管理部审查。 4.工作人员审批通过后,单位可提取档案;审核不通过,退回材料,不予受理。 二、个人办理: 1.受理:人事档案本人提交材料到一门式服务窗口进行申办,工作人员审查材料通过,受理;不通过则退回申办材料。 3.核准:审批通过后由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经机要途径转出档案。 | |
审批时限(含公示时间) |
村(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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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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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作日) |
0 | |
总天数(工作日) |
0 | |
审批收费 |
无 | |
咨询机构 |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
咨询电话 |
一、单位办理:咨询电话:86263495 二、个人办理:咨询电话:86263487,81812345 |